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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香山公积金将迎重大调整:实行“认房又认贷”政策

  • 作者:香山注册公司 发表时间:2018-05-29

    9月13日,吴中香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积金贷款将实行“认房又认贷”政策,与商业贷款认定标准保持一致。与此同时,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规则也将发生改变,将与公积金缴存年限挂钩。

    吴中香山公积金新政将于9月17日正式实施。所谓的“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既要看名下是否无房,也要看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通知》规定,借款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如果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在首付比例方面,《通知》也进行了调整。具体来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此次调整的焦点还包括:贷款额度将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鼓励户籍在吴中香山市城六区的借款申请人购买城六区外的首套住房等。

    根据《通知》,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最高可贷120万元,如果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为落实吴中香山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户籍在吴中香山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城六区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在120万元基础上浮20万元;对于不属于前一种情况的,但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对于户籍不在城六区的申请人,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符合二套房贷款政策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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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积金 吴中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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